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采购招标工作,保证采购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更好的维护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天津理工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拟建校内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库,向全校公开征集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征集的招标采购评标专家,主要工作职责是在我校的政府采购工作中,作为我校采购人代表参加招标采购的评标工作,并确认评审结果。
二、本次建立的校内专家库的专业分为三类: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其中货物类专家拟征集30名,工程类专家拟征集10名,服务类专家拟征集10名。每名专家限报一类专业。
三、专家库的建立严格遵循公开透明的征集原则,征集工作结束后将在学校校园网公示入选专家名单。在我校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选派专家作为天津理工大学采购人代表参与招标采购的评标工作。
四、校内评标专家应征条件
1、本次校内评标专家面向我校全体在职教职工征集。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政府采购和国家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能胜任招标采购评审工作,热心为评标工作服务,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在招标采购评审过程中能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
4、无违法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
五、入选校内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入选专家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并对所发表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严禁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干扰或影响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公正独立评标。
2、与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应当主动选择回避。
3、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4、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申报方式
1、专家入选校内评标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部门审核的方式,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加盖部门公章的《天津理工大学校内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含电子版)。
2、申请人须填写《天津理工大学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应根据自己从事或擅长的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填报。专业填报分为三类: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
3、申请人填写《天津理工大学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后,需手写签名确认,经学院、部门领导确认后,加盖部门公章,由本部门物管员或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集中收集后统一交至26号办公楼305室 。
4、根据申报情况,校国资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家遴选。
5、申报期限: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
6、公示期:2025年2月23日至2月27日。
联系人:姚超 26号楼305室 电话:60215286
国资处
2024年12月20日